「基督徒」與「快樂」就好像「嘟嘟姐」與「台慶」一樣,已經成為一對永不分離的組合。因此,基督徒的快樂成了一種慣性收視——明明不快樂也要勉強快樂下去,或者對於自己的不快樂感到很挫敗,或者接受不了非基督徒的快樂,認定他們的快樂是屬世的、短暫的、紙醉金迷的快樂。對於這種想法,公道一點說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