愛神的人,就甘心情願奉獻自己,無須多說,因為理所當然。獻上之後,人的生命就開始調校焦點,百節各按各職,漸漸朝向以神為核心,做神想我做的那個自己。
神想我做的事我就去做,神不想我做的事我就不做。我屬於神,神屬於我,人神之間,愛相連也相融,我們就領悟到,遇上那長濶高深的大愛。人生自然流暢無虞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