點解唔可以同居?同居唔係有很多好處咩?聖經都話「弟兄和睦同居,是何等的善,何等的美。」可以真正試驗到大家係咪真係夾,可以減低之後鬧離婚既機會。如果話婚前性行為唔岩,但同居未必等於就會發生,就算真係有,都係你情我願,男仔就更加冇蝕底啦。 對於d咁刺激既問題,羅牧師會點答呢?